左腎喪失,右腎又被誤切。發生醫療事故的醫院與她簽下14.6萬元的“生死協議”,事後感覺受到矇騙的她向醫院開出了400萬元的索賠價。昨(9)日,成都中級法院開庭審理了因腎而起的醫療糾紛案。
去年11月中旬,高曉慧因右腹疼痛到雙流籍田中心衛生院去檢查,得到的答覆是“雙腎結石”。後在華西醫院複診,結果是雙腎結石且左腎已喪失功能。同月21日下午,高在親人的陪同下到籍田中心衛生院手術取石,誰知手術醫生一刀下去,竟將她還有功能的右腎切除。22日,高曉慧因術後16個小時無法排出小便被轉到省醫院泌尿外科,從此靠血透活命,每週醫療費用在1500元以上。省醫院隨後再次檢查證明,高的左腎確已喪失功能。
由於籍田中心衛生院隨後墊錢爲高治病,高家也沒要求進行醫療事故鑑定,最終在院方的要求上,雙方簽訂了一份協議書:高在省醫院的全部治療費用由醫院承擔,同時醫院一次性賠償高曉慧人民幣14.6萬元。作爲賠償的要求是,高在此之後不得再提出其他賠償要求。
高曉慧稱當時認爲基本上治療無望,所以同意了這個協議。後來她打聽到自己的生命可以通過血透延續,她燃起了對生的希望。今年1月24日,她一紙訴狀將籍田中心衛生院告上法庭,要求醫院承擔起延續她生命的費用近400萬元。
在昨日的庭審中,籍田中心衛生院承認此協議有失公平,可以給予患者適當補償,願意承擔後期血透的醫療費用,但原告提出近400萬元的賠償沒有法律依據。
由於雙方分歧大,法院經過合議庭合議後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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