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國家質檢總局獲悉,7月1日後,企業沒有生產許可證生產、銷售肉製品、乳製品、飲料、調味品(糖、味精)、方便麪、餅乾、罐頭、冷凍飲品、速凍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等10類食品,將面臨停產和處罰。這是繼2004年1月1日米、面、油、醬油、醋等5類食品無生產許可證不得生產銷售後,第二批納入無證查處範圍的食品。
國家質檢總局有關負責人介紹,9月1日起,有關部門將集中力量對供應城鎮的10類食品進行監督檢查。凡發現無證生產銷售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12月1日起,凡繼續無證生產銷售10類食品的,堅決依法嚴肅查處。
此外,對7月1日以前生產的未加印(貼)QS標誌的合格產品,可在保質期內繼續銷售;特殊用途飲料和固體飲料中的豆奶粉、暫不實施無證查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