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提高天津市衛生行業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素質,天津市衛生局27日公佈並實施了《天津市衛生行業工作人員醫德醫風獎懲辦法(試行)》。今後,天津市所有醫療衛生單位的工作人員一旦出現不尊重患者就醫權利引發醫療糾紛、對患者“吃、拿、卡、要”以及不合理開方等現象,將被通報批評,甚至吊銷執業證書,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今後,醫務人員一旦出現無故脫崗,造成不良影響;對服務對象有“生、冷、硬、頂、推”以及“吃、拿、卡、要”等現象;不尊重患者就醫權利引發醫療糾紛;借工作之便,向服務對象兜售衛生材料、藥品、器械、保健食品、美容化妝品等牟取私利;違反醫療規範,私自轉診服務對象或以介紹服務對象就診爲由,收取“好處費”、“介紹費”;不遵守醫療原則,開不合理處方,做不合理檢查,給服務對象造成不必要負擔或造成醫療衛生資源浪費;徇私舞弊,給他人出具假醫療證明或假檢查報告;利用工作之便,假借服務對象名義爲自己或他人開藥、做檢查;不按規定項目收費,擅自改變收費範圍或收費標準,或非財務部門、非財務人員擅自直接向服務對象收費;索要、暗示、收受服務對象“紅包”及貴重物品等行爲,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將根據情況予以單位通報批評、系統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優資格等懲處,並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需要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暫停執業活動、吊銷執業證書的,將按有關規定執行;構成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同時,醫務人員如果在發生自然災害、傳染病流行、重大傷亡事故以及其他嚴重威脅人民身體健康的緊急情況時,能臨危不懼救死扶傷;堅持優質服務,深受患者讚揚;在開展社會評選活動中被評爲最滿意的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積極開展新技術、新項目,填補單位空白或爲單位創造效益,也將會得到相應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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