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重大食品中毒事件後,工商部門應在4小時內啓動重大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事發地工商執法人員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收集相關證據,封存可疑食品,對可能有毒有害的食品,應立即查清來源、流向、要求經營者撤櫃。22日,記者從河南省工商局獲悉,河南省對於控制重大食物中毒的《重大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於22日開始試行。
據河南省工商局消保處處長雷生雲介紹,在河南省範圍內同一時間段內,由兩個以上省轄市工商局上報具有相同特徵的羣體消費者因食用在城鄉各類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商場、超市、副食店等購買的同種食品引起的不良反應,醫療衛生部門已確認爲食品中毒或認爲疑似由食品質量問題引起的中毒事件;涉及河南省範圍內兩個以上省轄市區域內因流通環節重大食品質量問題造成羣體消費者重症中毒傷亡的事件;省級以上新聞媒體披露的,且經檢測機構認定的,或者其他渠道瞭解掌握的涉及本省範圍內兩個以上省轄市區域內的食品安全問題或具有較大社會影響的食品安全事件,都屬於重大食品安全突發事件。
重大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後,縣(市、區)工商局要在2小時內向省轄市工商局及地方黨委、政府書面報告;河南省轄市工商局應在獲知信息2小時內,同時向河南省工商局及所在市黨委、政府書面報告。河南省工商局重大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在接到報告後立即討論啓動應急預案。
預案啓動後,事發地工商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對涉嫌違法的行爲人和場所依法採取現場檢查、詢問、暫停涉嫌食品銷售、責令停止有關違法生產經營行爲等必要措施控制局勢,避免事態蔓延。同時,及時收集相關證據,封存可疑食品,並按程序委託法定檢測機構抽檢,對可能屬於有毒有害的食品,迅速查清品種、產地、供應渠道、購銷數量、流向等情況,採取安全控制措施,迅速通知有關部門處理;對經檢測判定質量問題嚴重的食品,應當督促經營者撤櫃,追溯源頭,一併處理;組織轄區有關工商部門對同規格、同型號、同批次的質量不合格的食品進行清查;對問題食品已流向或可能流向外地的,應通報有管轄權的地方和部門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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