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價格一直是市民關注的熱點。昨天,市物價局向社會通報了2004年醫療服務及藥品價格檢查情況。在安排檢查的16家市級衛生醫療機構和8家企業辦醫療機構中,竟然都存在價格違法行爲。這24家醫療機構都已接受了處罰,共被查處110餘萬元價格違法金額。
醫院裏蓋章要收費,供應開水也要收費?檢查中發現有一些醫療機構自立項目、自定標準收費,而且收費新項目無所不包,什麼“衛生處置費”、“主任查房費”,甚至還有“出生證蓋章費”、“開水費”、“藥品袋費”。
一本出生醫學證明按規定每證4元,可一些醫療機構竟收到30元;二級醫院住院診查費按規定5元/日,有的醫院卻收8元/日;一些沒有等級的醫療機構擅自按照二級醫院的規定標準收取診查費、輸液費、注射費等;超範圍收費也不罕見,按規定,“主任/副主任醫師診查費”只能向門診病人收取,但有的醫院卻向住院病人照收不誤;“疾病健康教育”和“健康諮詢費”屬於社區醫療服務收費項目,有的醫療機構卻向住院病人收取這項費用;重複收費問題也屢見不鮮,一些醫療機構在對危重病人收取24小時重症監護費的同時,還收取一級或二級護理費,收取新生兒護理費的同時,又收取級別護理費。
被檢查出問題時,相當多的醫療機構都說自己沒有看到相關價格文件。甚至2002年、2003年下發的收費文件醫院都稱沒有收到。即使接到文件的醫院,也存在忽視了規定細則的問題,都是“檢查了才知道有這麼多規定”,之前一直按照自己的理解做,也不同物價部門溝通。
檢查中還發現個別醫療單位的管理不到位,相關政策滯後。主要表現在醫療機構價格管理制度沒有落實,甚至物價管理機構形同虛設。同時,一些醫療機構爲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甚至將業務量和業務收入同個人利益掛鉤,造成一些科室和個人亂漲價、亂收費的現象。
業內人士建議患者儘可能多地對醫藥價格和收費項目作些瞭解,在就醫過程中做到自我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