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藥監局6日透露,從2006年起,北京將逐步在一些大型藥品生產企業中,試推行藥品召回制度。這將是中國藥品業界的首次嘗試。
北京市藥監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方來英表示,針對嚴重的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北京市藥監局承諾,從2006年起,北京將逐步在一些大型藥品生產企業中試推行藥品召回制度。
北京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統計,2004年,全市共收到藥品不良反應報告8278例,其中醫療機構報告7963份,佔總數的96.2%,而來自藥品生產企業和經營企業的報告,僅佔2%。另外,雖然近年來北京市藥品不良反應報告數逐年增長,但監測中心主任張黎明說,現有報告多數是輕微的,已知的不良反應,而新發的、嚴重(如致死、致殘)的不良反應報告僅佔全部報告的3%左右。
按照GMP認證規則,藥品生產企業應建立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但目前許多企業有制度卻無報告,本應實時的不良反應報告變成了年終向藥監部門寫總結。
針對這一缺陷,北京市藥監局計劃,今明兩年,首先讓北京市的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及報告網絡全市所有一級以上醫療機構,每家醫院都設立藥品不良反應監測聯絡員;同時,要求所有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和大藥房都建立藥品不良反應的收集和報告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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