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定價藥品是否按規定價格執行?政府規定降價的藥品是否按規定時間和幅度降低了價格?即將開展的全國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專項檢查將重點檢查這些關係百姓切身利益的內容。
記者8日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瞭解到,這次專項檢查的重點還包括:招標採購中標藥品的價格與收費是否按規定政策執行;醫療機構是否按規定的醫療服務項目和標準收費;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預防、檢查收費是否按規定標準執行;藥品經銷單位和醫療機構是否按規定進行明碼標價和收費公示。
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此舉是爲切實解決羣衆反映強烈的“看病難、看病貴”問題,規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單位和藥品招標代理機構的價格行爲,糾正醫藥購銷中的不正之風。檢查範圍包括藥品生產、銷售企業;醫療單位、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藥品招標代理機構和其他經辦機構等。
發展改革委9月28日宣佈,降低22種藥品的最高零售價格,平均降幅40%左右,最大降幅達到63%。降價令將於10月10日起正式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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