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關於開展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專項檢查的通知》,本月開始,天津市物價局將對本市的藥品生產和銷售企業(含三資企業)、醫療單位(含對外有償服務的解放軍、武警等醫院)、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藥品招標代理機構和其他經辦機構以及與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相關的部門和收費單位開展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專項檢查,時限爲2004年6月1日以來發生的價格行爲,對重大價格違法行爲的查處可追溯到上一年度。檢查持續至12月31日基本結束。
此次專項檢查重點含以下幾項價格行爲:一是藥品價格;二是集中招標採購藥品的價格和收費;三是醫療服務收費;四是有無不按規定審批醫療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的;五是藥品經銷單位和醫療機構是否按規定進行明碼標價和收費公示。如果您發現有以上價格違法行爲,請您撥打電話12358進行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