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菸草專賣局關於規範境內銷售捲菸包裝標識的規定》已於近日正式發佈,從明年4月1日起,國產內銷捲菸將必須標註一氧化碳含量,否則將不得上市銷售。
目前,除了個別品牌捲菸已經開始對包裝進行整改外,我國絕大多數捲菸企業的產品都沒有進行一氧化碳的標註。
《規定》還要求,捲菸包裝體上標註的焦油量不得超過15毫克;捲菸包裝體上應當標註產品名稱;產品名稱以及包裝體上的其他產品標識所用文字應當爲規範中文,可以同時使用漢語拼音或者外文,但漢語拼音和外文應當小於相應中文;在捲菸包裝體上及內附說明中不得使用“保健”、“療效”、“安全”、“環保”、“低危害”等捲菸成分的功效說明用語;不得使用“淡味”、“超淡味”、“柔和”等捲菸品質說明用語;不得使用“中低焦油”、“低焦油”、“焦油含量低”等用語;嚴禁使用“極品”、“最佳”、“金牌”等極端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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