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配合國家發改委關於降低22種常用藥品價格的要求,陝西省物價局也對這22種藥品的最高零售價格作了具體安排,此次降價從10月10日起執行。
這22個品種的降價藥涉及500多個劑型規格,平均降價幅度40%左右,最大降價幅度達到63%,按這些藥品目前的銷售量測算,陝西省年降價金額約1億元。降價後,陝西省物價局將重新覈定22種藥品最高零售價格,醫療機構、經營單位實際銷售價格可以向下浮動,幅度不限。爲使羣衆真正得到這次降價的好處,防止降價藥品被不合理替代,減輕生產企業負擔,確保降價藥品正常生產和供應,物價、衛生等有關部門出臺了相關配套措施:將醫院銷售22種降價藥品的實際加價率嚴格限制在15%以內;暫停22種藥品的集中招標採購;同時,加強對醫院合理用藥的監管,要求各級各類醫院銷售降價藥品數量不能因降價而發生明顯變化。
陝西省物價局要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應本着有利於減輕患者負擔的原則,合理使用所列的22種藥品,必須將所列降價藥品張榜公佈。同時,各級物價部門也會加強有關宣傳工作,確保羣衆及時瞭解藥品降價情況,對不執行通知有關規定的,依法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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