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健康意識的增強,許多人都知道藥品一旦過期,不但會失去應有的療效,貽誤治療時機,甚至還會產生毒副作用。因此,人們在清理家庭小藥箱時,如果發現藥品過期,常常會一扔了之。其實,這隻做對了一半,即使“扔”也應該講究方法。
近期我國一項社會調查顯示,約有90.1%的被調查者曾有將過期藥品隨意丟棄的經歷。然而,過期藥品不經任何處理就連同生活垃圾一同扔進垃圾箱,往往會帶來一定後患。
其一,危害人體健康。一些特殊藥品,若隨意丟棄,很可能誘發疾病,比如青黴素如果散發到空氣中,可能誘發青黴素過敏;一些粉劑若不慎沾到皮膚上,會引起皮膚紅腫、潰爛等。其二,污染環境。儘管已經失去藥效,但許多過期藥中含有的化學元素,甚至有毒物質,一旦污染了空氣和飲用水源,將貽害四方。其三,有毒性的藥品如果被動物誤食,可能會導致動物死亡或引發食物鏈中毒。此外,一些包裝完整的過期藥品一旦被利慾薰心的人撿去,賣給不法分子,流向農村市場或重新回到藥店,其不良後果更是可想而知。
那麼,我們究竟應該如何處理過期藥品呢?國外一些環保專家認爲,對家庭過期藥品,應該像回收廢舊電池一樣,納入專門的收集銷燬系統。
目前,在我國的居民區內還未建立過期藥收集銷燬系統,但在北京、廣州、南京等城市,都有相關部門定期回收居民家中的過期藥品。因此,這些城市的居民,最好將過期藥品統一交出,以便集中處理。對於沒有開展此類活動的城市,人們應根據過期藥品的不同劑型,分門別類地妥善處理。具體做法爲:片劑、丸劑、膠囊劑型的藥品,應先用紙包好,再投入密閉的紙筒內丟棄;滴眼液、外用藥水、口服液等液體制劑的藥品,應在彼此不混雜的情況下,分別倒入下水道沖走;軟膏製劑藥品,應將藥膏從容器中擠出,收集在信封內,封好後丟棄;而噴霧劑類藥品應在戶外空氣流通較好的地方,在避免接觸明火的條件下,徹底排空;針劑、水劑類注射藥品切勿擅自開啓,應連同其完整外包裝一起,投入密閉的紙筒內丟棄。
最後,要提醒大家的是,家庭小藥箱裏沒必要儲存太多藥,只存放少量常用藥即可。只有這樣,才能從源頭上減少過期藥品的產生,避免不必要的浪費和由此帶來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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