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31日公佈了北京市企業生產的罐頭產品質量抽查結果,共抽查了8家罐頭生產企業的8種產品,合格5種,產品抽樣合格率爲62.5%。檢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是商業無菌、氯化鈉含量不符合標準要求。
這次檢驗的項目有標籤、感官、固形物含量、氯化鈉、亞硝酸鹽、糖水濃度、商業無菌等項。商業無菌是罐頭食品的衛生指標要求。罐頭食品經過適度的熱殺菌以後,要求不含致病的微生物,也不含有在通常溫度下能在其中繁殖的非致病性微生物。抽查發現,北京吉昌食用菌有限公司生產的吉昌牌姬菇王(野山菌罐頭)(270g/袋,固形物=66%,生產日期爲2005年8月2日)沒有達到商業無菌要求,被判爲不合格產品。
氯化鈉含量不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有:北京吉昌食用菌有限公司生產的吉昌牌姬菇王(野山菌罐頭)(270g/袋,固形物=66%,生產日期爲2005年8月2日)、北京市延慶八達嶺罐頭廠生產的富嶺牌木蘭山野菜(150克/袋,生產日期爲2005年6月16日)以及北京胤康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單位:漳州市龍文區三通食品廠)生產的胤康牌清水蘑菇(480克/瓶,生產日期爲2005年3月20日)。
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提醒消費者,選購罐頭產品時應查看生產日期,確定該產品在保質期內;對玻璃瓶包裝的產品,應觀察內容物塊形完整,無異物,無混濁現象;對金屬罐包裝的產品,如發現金屬罐的外壁或罐蓋有因腐蝕引起生鏽或包裝物外形發生變化的產品不要購買;應儘量在信譽良好的商場選購正規企業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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