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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新疆大學和新疆農業大學共156名乙肝病毒攜帶新生被休學的事件又有了新進展。半個月前,新疆農業大學的“乙肝”休學新生李藝(化名)將農大告上了法庭,1月23日,該案在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人民法院立案。
李藝,新疆葉城人。2005年8月,她被農大動物醫學院臨牀醫學專業錄取,9月10日報到後開始了正式學習。同年11月,李藝被體檢爲乙肝“大三陽”,11月9日前後,李藝其他一起被檢查出乙肝病毒攜帶者的64名新生接到了學校通知,要求他們“休學一年”。
“上學是我的權利,接到通知時我和父母都挺傷心,一方面我喜歡自己的專業,另一方面父母都是農民、家裏還有弟弟上學,休學一年家裏負擔太重。我也一直跟學校領導、老師求情,都沒能夠留下來。”幾番奔波無果後,李藝最終決定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2005年12月,李藝通過網絡找到新疆西部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元欣,張元欣瞭解完情況後,決定爲李藝提供法律援助。
今年1月初,李藝以侵犯其受教育權爲由將農大告上了法庭,要求學校撤消休學決定,即刻容許她復學。原告認爲,受教育權是憲法規定的基本人權,任何機構不得以任何違法理由所剝奪。原告雖然是大三陽,但肝功能正常,絲毫不影響正常的學習和生活,在與他人的正常交往中,也不會給其他人造成傳染。現在被告沒有任何符合法律規定的理由,就對原告做出休學的決定,違反了憲法和《教育法》有關規定,侵害了原告的合法的受教育權。
關於案件審理的最後結果,李藝說她不敢多想,但她已經做好準備:贏了最好,可以回學校繼續好好學習,萬一輸了就外出打工掙錢養活自己。“自己盡力了,也就沒什麼遺憾了的了。”李藝說。
李藝的行爲,在新疆法律界、教育界以及乙肝感染者羣體中引起巨大反響。大家認爲李藝案件被立案開啓了新疆反“乙肝歧視”的先河,無論是從法律、教育發展方面來講,還是從其社會意義上來講,都意義重大,讓人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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