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路易斯安那州一名iPod用戶日前對蘋果電腦公司提起訴訟,訴狀稱iPod音樂播放器有可能對他的聽力造成傷害。
西雅圖Hagens Berman Sobol Shapiro律師事務所爲該起訴訟提供代理,預計未來將有更多的iPod消費者參與到該起集體訴訟,涉及產品也可能會覆蓋所有iPod系列產品。
訴狀稱,iPod本身的設計存在缺陷,產品沒有提供足夠的可能對聽力造成損害的警告信息,事實上,蘋果公司的每一款iPod產品都附有警告信息,表明如果耳機音量過大可能造成聽力損害。
受理該訴訟的是聖何塞美國聯邦區法院。該訴訟代理律師事務所在聲明中表示:“該律師事務所代表大量因使用iPod導致聽力損害、或聽力即將受到損害的用戶對蘋果公司提起訴訟,而上述損害是由於蘋果公司生產的iPod本身存在設計缺陷,沒有向用戶提供足夠的警告信息所致。”
訴狀稱,iPod的最大嗓音值可達130dB,與一次空襲警告產生的嗓音相當。訴狀還表示,根據一項研究顯示,假如人在高達130dB的嗓音環境下呆的時間超過28秒,聽力有可能會受到損害。此外,訴狀還稱iPod的耳機也存在設計缺陷,可能加重對人聽力的損害。
北卡羅拉多州立大學聲音學教授Deanna Meinke表示,此次訴訟可能引起人們對MP3播放器安全性的更多關注,但將問題僅限於蘋果產品的做法卻有失公允。她表示:“事實上對聽力存在潛在損害的產品非常多,不僅僅限於iPod,因此應引起整個社會的重視,社會應倡導展開相關研究並制定相應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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