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僅4天,因愛生恨的19歲產婦便假裝餵奶緊緊捂死了私生女。近日,閔行法院一審判決故意殺人的慄豔珍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
2004年,18歲的慄豔珍隻身從山西忻州老家來到上海,經同學介紹,在閔行華匯機電廠找到一份工作。不久,慄豔珍與一小夥仁剛談起了戀愛,但兩個月後,雙方因瑣事發生口角,結束了戀情,而此時的慄豔珍已懷有身孕。
隨後,慄豔珍又和另一老鄉旺根公開了戀情,兩人租下位於閔行顓橋的一間小房,開始同居。慄豔珍雖然打算做人流,但當時胎兒已有4個月大,沒有醫院願意做手術。
走投無路的慄豔珍找到前男友仁剛的家中,欲討個說法,卻遭到對方父母白眼。慄豔珍由此對腹中胎兒心生仇恨。
2005年10月4日,慄豔珍臨盆。這時,離她與旺根開始同居的日子只有7個月。
孩子出生的第4天凌晨3時,昏睡中的慄豔珍被女兒的哭聲吵醒,便假裝給女兒餵奶,猛地將女兒的口鼻緊緊地貼向自己的胸部。兩分鐘後,開始劇烈掙扎的女兒已經完全不能動彈。慄豔珍抱着死去的女兒,一直坐到清晨6點。查房的醫生護士發現嬰兒突然死亡,便立即報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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