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上海市衛生局獲悉,從今天開始,全市醫療機構必須嚴格執行市衛生局提出的“七不準”要求:
不準醫療機構違規使用未經批准的機構名稱、診療科目、擅自使用“XX中心”等虛假、不規範的名稱。
不準醫療機構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並不得安排未取得醫務人員資格(職稱)的人員從事醫療執業活動,不得安排醫務人員跨專業執業,凡是發現聘用2名以上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執業活動、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法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不準醫療機構從事未經衛生行政部門批准而開展的中止妊娠術、節育手術或者助產技術等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
不準醫療機構從事未經衛生行政部門批准引進的醫學新技術、新項目,以此開展婚前醫學檢查、遺傳病診斷、產前診斷、人工授精等專項技術服務。
不準醫療機構巧立名目、亂收費、大檢查,嚴重侵害病人的權益,各醫療機構收取病人的費用,必須嚴格執行市衛生、市物價等行政部門規定的標準,並出具相應收據。
不準醫療機構的在職醫務人員未經批准,擅自外出從事醫療執業活動,一旦發現違紀行爲,將依照《執業醫師法》視情給予警告、暫停執業、吊銷醫師執業證書的處罰,違紀情節嚴重,影響惡劣,還將追究醫療機構領導的責任。
不準醫療機構刊登違法虛假醫療廣告,並用不正當的手段炒作媒體,招徠病人。一經發現,將立即取消該醫療機構刊登廣告許可證,並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將追究該醫療機構領導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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