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24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出《關於在全國開展藥品批准文號普查工作的公告》。從2006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全國範圍內開展藥品批准文號普查工作。
本次普查工作由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實施。《公告》要求各藥品生產企業在轄區內省局的組織和指導下,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www.sfda.gov.cn)下載《藥品批准文號普查軟件》,根據《關於開展藥品批准文號普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對本企業截至2006年8月31日獲得的所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准的藥品批准文號(包括原料和製劑)進行填報,並於規定時間內提交轄區內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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