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廣州市擬出臺新的醫療保險辦法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以來,圍繞醫療保險政策調整的話題就成了廣大市民最爲關注的焦點問題之一。記者昨日從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廣州目前擬出臺一套全新的醫療保險補充辦法,以提高參保人就診後醫保基金統籌資付的比例,進一步降低參保人就醫的壓力。此外,爲方便廣大市民瞭解新的城鎮醫療保險辦法(徵求意見稿),勞動保障部門計劃加印一萬冊宣傳小冊子,供不方便上網的市民瞭解這一新舉措並發表意見。
據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醫療保險處有關負責人透露,即將出臺的補充醫療保險辦法,將使參保人員住院和門診特定項目的費用中,屬於個人自付部分的費用有望減輕近半。而正在公開徵求意見的《廣州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辦法》中,要求用人單位對一些患重病、大病參保人,通過社會保險仍顯不足的、因病致貧的,應適當給予補助,企業如果不參加全市統一的補充醫療保險,應當自行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制度,這就進一步擴大了醫療保障的保障範圍,該意見受到了市民的熱烈歡迎。
據悉,現行廣州市的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的平均負擔仍然較重,在住院費用中,平均個人負擔在35%~40%左右。其中,有18-19%左右是醫保政策之外的自費用藥及診療項目,其餘20%左右則爲符合醫保政策,但需由個人負擔。據正在徵求意見的《廣州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辦法》透露,參加了補充醫療保險後,參保人員在住院和門診特定項目時,對於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下,對應屬於個人支付的基本醫療費用,年度累計2千元以上部分,補充醫療保險按70%的標準支付。
以一位參保病人住院爲例,如其住院看病共花費10萬元,個人自付比例按照三成算個人需要出3萬元,其中屬於醫保目錄範圍內的部分以2萬元計,如果有了補充醫療保險,則還可以報銷1.26萬元,這樣一來個人負擔降低了三分之一以上,而在醫保目錄範圍內的個人負擔則減輕了超過一半。
目前正在徵求意見的新辦法中,已明確用人單位及其在職人員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重大疾病醫療補助的基礎上,可以參加補充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費可以由用人單位繳納,也可以由用人單位和在職人員雙方共同繳納,補充醫療保險金用於支付在職人員住院或進行門診特定項目治療屬於個人負擔的基本醫療費用。
對於沒有參加補充醫療保險的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應當自行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制度,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辦法應當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按照設想,企業或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繳納補充醫療保險費和自行建立門診醫療補助的費用,在本單位上年度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從應付福利費中列支;應付福利費不足部分作爲勞動保險費直接列入成本。
據醫療保險處有關負責人透露,自該局16日在信息網上公佈徵求意見稿後,在經歷了連續的兩個休息日後已收到了熱心市民數十封意見、建議。爲了讓更多的市民尤其是不方便上網的市民全面的瞭解新辦法並發表自己的意見,該局目前準備加印一萬冊宣傳冊宣傳新的醫保辦法,以達到更好的徵求意見效果。
據悉,廣州的補充醫療保險辦法已經制定好並上報市政府等待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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