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佈克林黴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欣弗)不良事件處理結果:安徽華源生物藥業有限公司因生產劣藥被收回大容量注射劑生產資格和“欣弗”藥品批准文號。同時,13名相關責任人被處理。
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新聞發言人張冀湘介紹,安徽華源在生產“欣弗”過程中違反規定,未按批准的工藝參數滅菌,降低滅菌溫度,縮短滅菌時間,增加滅菌櫃裝載量,影響了滅菌效果,給公衆健康和生命安全帶來了嚴重威脅,並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藥品監管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對安徽華源生產的“欣弗”藥品按劣藥論處,並作出如下處理決定:由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沒收該企業違法所得,並處2倍罰款;責成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監督該企業停產整頓,收回該企業的大容量注射劑《藥品GMP證書》(即生產資格證);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撤銷該企業的“欣弗”藥品的批准文號,委託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收回批件;對安徽華源召回的“欣弗”藥品,由安徽省藥監部門依法監督銷燬。
在相關責任人處理方面,安徽華源生物藥業有限公司總經理裘祖貽、常務副總經理周倉、副總經理潘衛、企業二車間主任袁海泉、企業質量保證部部長崔同欣對欣弗不良事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給予撤銷職務處分。企業法人代表孫瑩對“欣弗”不良事件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記大過處分。企業生產管理部部長劉勁鬆,企業二車間副主任賈毅柏、王殿林,工藝員陳萍,對“欣弗”不良事件負有責任,給予記大過處分。
此外,安徽省阜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張國棟負責市局食品藥品監管全面工作,對欣弗不良事件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被給予行政警告處分。阜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尚文學分管藥品安全監管工作,對欣弗不良事件的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記過處分。阜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安全監管科科長寧宇南,對企業日常監管不到位,對欣弗不良事件的發生負有監管不到位的直接責任,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張冀湘指出,這起事件暴露出我國藥品生產企業存在的突出問題,也暴露出藥品監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政府有關部門一定要採取有力措施,加強和改進監管工作,深入開展整頓和規範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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