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產婦在昆明某醫院順產後死亡。對死因產生懷疑的家屬竟組織四五十人到醫院診療大廳設靈堂、燒紙錢,連續哭鬧多日。讓人驚奇的是,其中不少人過去曾以其他患者“家屬”身份到醫院鬧過事,是醫院的“熟面孔”。這些人被稱爲職業“醫鬧”。
最近一段時間,“醫鬧”在全國一些地方頻頻出現。雲南省副省長高峯憂心忡忡地說:“如果任由‘醫鬧’再胡鬧下去,勢必造成醫生不敢看病、羣衆難以就醫,正常的醫療衛生秩序被破壞的局面。”
日前,記者在雲南省平安中西醫結合醫院門口看到一個“聲明”牌,上面的大致內容是:10月6日晚,一名40歲高齡產婦在我院分娩,順產一女嬰後因併發羊水栓塞,於7日凌晨搶救無效死亡。這本屬一次產後併發症導致的意外死亡,但死者家屬自7日下午起組織多人數次到醫院封堵大門、燒紙錢、吵鬧,無理要求鉅額賠償。這破壞了醫院正常工作秩序,損壞了醫院的名譽,並造成巨大損失……
“我們這次決不向‘醫鬧’行爲低頭,還要向法院起訴對方的侵權行爲!”平安醫院醫務部主任耿志卓說,在醫患關係因種種因素的作用逐漸變得越來越緊張後,一些社會閒雜人員感覺找到了生財之道。
耿志卓介紹,以前面對“醫鬧”,醫院考慮到做醫學鑑定、打官司花費時間長,雙方都“耗不起”,爲息事寧人往往賠償了事。但長此以往,不少職業“醫鬧”嚐到甜頭,開始變本加厲地煽動家屬鬧事。
海南、北京、上海……“醫鬧”在全國一些大城市頻頻出現,衛生部新聞發言人隨即出面表示,對這種嚴重擾亂正常醫療秩序的違法行爲要堅決打擊。
雲南省衛生廳醫政處副處長劉剛介紹,今年6月底7月初,昆明曾發生多起“醫鬧”事件,先是30多人到昆明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圍攻並打傷醫護人員,然後是100多人到雲南婦女兒童醫院強“借”現金4萬元,再是80多人抱着死者屍體到昆明市兒童醫院鬧事。這些行爲情節惡劣,影響極壞,嚴重干擾了公共醫療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3條,完全可以處五日至十日的拘留。“可碰到這種事,我們能做的只有請雙方按《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協商,或者向警方報案。”劉剛說。而據記者瞭解,目前公安機關處理“醫鬧”時能做的也很有限,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警官說,醫患糾紛不像單純的治安案件那麼簡單,警察很難判斷誰是職業“醫鬧”,因此只能調解,隨便抓人是沒有依據的。
要從根本上解決“醫鬧”,單靠加大公安機關的執法力度或醫療部門的調解力度是不夠的,必須從根本上解決法律的“缺位”問題。還可以按照醫療機構收入的一定百分比提取醫療損害風險金,建立一個長期的社會救助系統,遇有醫療損害等情況,就從裏面提取資金救助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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