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駕車的危險性誰都知道,可服用某些藥物後開車也是相當危險的。不久前,哈爾濱一男子駕車時發生車禍,警察對其進行酒精檢測並沒有發現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標,但在對其進行毒品檢測時卻發現呈陽性。該男子承認在開車前剛吸食過毒品。近年來我國機動車的數量猛增,開車族的人數也與日俱增。疲勞駕駛和酒後開車的危險性有目共睹,而服用部分藥物後開車的危險性往往容易被忽視。據相關部門統計,藥後駕車的危險性決不低於酒後駕車。駕車者需警惕的藥物分爲絕對禁止服用和謹慎服用兩類。
有些藥物司機禁服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不得駕駛機動車”。目前國家頒佈的麻醉藥品有121種、精神藥品有130種。
麻醉藥品:是指連續使用後易產生身體依賴性,能成癮癖的藥品。麻醉藥品與麻醉藥不同,後者是用於外科手術時全身或局部麻醉的藥品,例如麻醉乙醚、利多卡因,使用後無後遺症;而前者醫療上主要用於止痛,使用後可危害人體健康,需要特殊管理。服用麻醉藥品後可產生視覺模糊或複視、耳鳴、眩暈、嗜睡、幻覺、震顫、尿頻尿急、動作不能自制等不良反應,無法正常駕駛車輛。這類藥品常見的有:罌粟殼、阿片類、嗎啡類、可待因、哌替定、芬太尼、二氫埃託啡、阿法羅定、右氧丙芬、美沙酮、地芬諾酯、可卡因等。
精神藥品:是指直接作用於中樞神經系統使之興奮或抑制、連續使用能產生依賴性的藥品。精神藥品與抗精神病藥品不同:後者是用於治療精神失常一類疾病的藥物,例如治療精神分裂症、抑鬱症等;而前者醫療上主要用於興奮、鎮痛和鎮靜催眠,使用後可產生藥物依賴性,也需嚴格管理。服用精神藥品後可分別產生眼花耳鳴、頭昏頭痛、嗜睡幻覺、噁心嘔吐、語言不清、肌肉無力、四肢顫抖、動作失調等症狀,同樣無法正常駕駛車輛。這類藥品常見的有:哌醋甲酯、咖啡因、安鈉咖、丁丙諾啡、布桂嗪、複方樟腦酊、巴比妥類、阿普唑侖、艾司唑侖、三唑侖、地西泮、硝西泮、勞拉西泮、噴他佐辛、氨芬待因、氨甲丙酯、苯丙醇胺、匹莫林、安非拉酮等。
有些藥物司機要謹慎服用
除上述藥品駕車絕對禁止服用外,還有部分藥品的副作用可影響駕駛者的中樞神經、視神經和運動系統,從而嚴重影響駕駛能力。駕車期間應當儘量避免服用這些藥品,必須服用者在晚上睡前適當服用,以減少對白天駕車的影響。
影響中樞神經的藥品:這些藥品的不良反應是中樞抑制作用,服用後出現頭痛、眩暈、疲勞、耳鳴、緊張或焦慮、警覺性下降、注意力分散,甚至思維混亂、睏倦嗜睡等症狀。例如抗過敏藥馬來酸氨苯那敏服用後頭暈、嗜睡、疲勞等症狀十分顯著,使駕駛者大腦反應遲鈍、精神不集中,甚至昏昏欲睡。
影響視神經的藥品:這些藥品服用後出現視力模糊、複視、黃視、眼球震顫等症狀。例如解熱鎮痛藥吲哚美辛不僅引起頭痛眩暈的發生率高達20%~50%,而且還可出現瞳孔散大、複視畏光、視線不清、定向障礙等症狀,使駕駛者對路況和空間的判斷出現誤差。
影響運動系統的藥品:這些藥品服用後反射運動能力降低,出現肌肉發緊、肌力減弱、手足麻木、四肢震顫、步態不穩,甚至共濟失調等症狀。例如服用抗心律失常藥阿普林定後出現感覺異常、手臂顫抖、癲癇樣抽搐等症狀,影響駕駛者掌握方向盤、掛擋和踩剎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