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往白癜風的分型比較亂,臨牀上常按照白斑的形態、部位、色素脫失的不同程度等分成許多不同的分型。1994年全國色素病組討簍制定的白癜風臨牀分型(草案)[1],將白癜風統一分爲二型、二類、二期。
白癜風分型有許多不同的方法,經全國中西醫結合皮膚性病學會色素皮膚病學組1993年第一屆全國學術研討會及1994年學會委員擴大會議討論,制定了白癜風的臨牀分型標準,將白癜風分爲二型、二類、二期,現臨牀上多以此進行具體操作。
白癜風分型如下:
1.尋常型:又分爲侷限型、散發型、泛髮型與肢端顏面型。
(1)侷限型:侷限於某一部位的單發或羣集的大小不等的白斑。
(2)散發型:散在多發性白斑,大小不一,可發生在周身任何部位,但多對稱分佈,總面積不超過體表面積的50%。
(3)泛髮型:白斑超過體表總面積的50%以上,甚至波及全身,只餘少數或全無正常色素皮膚,一般認爲與自身免疫異常有關,多從前兩型發展而來。
(4)肢端顏面型:白斑初發時主要分佈在手足指趾端及頭面部等暴露部位,少數可伴發軀體的泛發性白斑。
穩定期白斑停止發展,境界清楚,白斑邊緣色素加深。此期白斑不會因外塗藥水或機械性刺激而出現同形反應現象,因此可選用有光敏作用的刺激性較大的外塗藥物,促使穩定期白斑向好轉期轉化。
白癜風的類型是怎麼劃分的?在好轉階段,白斑境界清楚,邊緣色素加深,並出現色素帶,後者逐漸向白斑中央滲入而使白斑內縮,或在白斑中出現毛孔周圍散在或島嶼狀的色素區,白斑的數目也隨之逐漸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