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早期發現乳腺癌最好是終止妊娠。如今,職業壓力讓職場上的高齡產婦越來越常見,然而臨牀研究發現,隨着年齡的增長,女性患乳腺癌的風險逐漸升高,尤其是生育晚或者不生育的大齡女性,比正常的妊娠和哺乳的年輕女性高出2-3倍。專家表示,臨牀上我們常面臨“患乳腺癌能不能懷孕?”“萬一在孕期發現乳腺癌又該怎麼辦呢?”等患者關心的問題。
專家談道,對於還沒有懷孕的乳腺癌患者,能否懷孕要取決於患者本人是否還有懷孕的機會和能力。因爲化療、放療、內分泌治療等都對卵巢功能有影響,導致乳腺癌患者不容易受孕。“有研究表明,那些術後生育了孩子的乳腺癌患者比沒有生孩子的患者預後好,引起這種差異的原因很多,但起碼說明乳腺癌患者不要因爲擔心復發風險而放棄做母親的權利。”
如在孕早期發現乳腺癌,最好的策略是終止妊娠。但饒南燕也說,如果在孕中期或者孕晚期發現患有乳腺癌,則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選擇治療的方案,不一定必須終止妊娠,提前終止妊娠生出的早產兒發生的併發症更高。然而,繼續妊娠並不意味着對乳腺癌聽之任之,需要通過積極的化療或者手術治療來控制乳腺癌的發展。
專家指出,妊娠期治療乳腺癌的手段主要包括手術、化療、放療、內分泌治療和靶向治療。不同的治療手段對胎兒的影響是不一樣的,其中放療和內分泌治療對胎兒發育影響最大,在整個妊娠期間都應避免;化療在孕中後期是可以進行的,對胎兒的健康影響不大,其方案選擇是參考非妊娠期乳腺癌的常規治療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