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8點半,“黃碟事件”當事人拿到了賠償金29137元。
5日下午,延安黃碟案的協調小組負責人之一——寶塔分局信訪局陳局長致電當事人的律師,告之爲了保證當事人得到及時的治療,已從財政局預支了29137元,要當事人速來領取。國家賠償中是沒有精神損害賠償的,因此,這個數額包括醫療費、誤工費、限制人身自由的損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