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實施的《婚姻登記條例》將婚前醫學檢查由強制改為自願,一石激起千層浪,早已爭議頗多的婚檢制度,再一次被推到了輿論的前臺。婚檢『自選』引起倡導優生學和倡導人性化兩個群體的紛爭……
婚檢由『必選』變為『自選』,體現了社會前所未有的寬容度,對人性給予了充分的尊重。在一個進步而文明的社會中,即使病人也應享有與常人同等的權利,真摯的情感是選擇婚姻的惟一理由。但是,我們不能不考慮強制婚檢的取消而可能產生的負面影響。據了解,父母是乙肝病毒攜帶者,遺傳給孩子的幾率接近30%,梅毒通過母體的傳播率相當大,還有愛滋病毒攜帶者,先天性遺傳疾病等,我們還不能排除一方在婚姻登記時隱瞞了病情這種情況,在結婚對象之間,雙方應該擁有對各自生理狀況的知情權。准備攜手共度一生的人們,還是不要放棄應該擁有對各自生理狀況的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