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迎龍委員也同樣認爲,在目前我國病人總體醫療費用中,醫院所收的醫護人員的勞動費用其實很少,在總費用中所佔的比例極小。在我國,做一例肝移植的手術費是4000元,這和國際通常水平相比是非常低的。“在美國做一例心臟手術,醫生、麻醉師、灌注師的費用佔到總體醫療費用的1/3,病人所用藥物、材料等費用佔全部費用的1/3,醫院收的牀位費、器材費、護理費、住院醫師費及管理服務費用佔總費用的1/3。在我國,做一例複雜先天性心臟病法樂四聯症的手術費用大致在4~5萬元,可醫院所收的手術費也只有2000元,僅僅相當於總費用的1/20,甚至都達不到這個比例。”按照這種測算,在總體醫療費用中,醫院所收的醫護人員技術勞務費在病人總體費用中所佔比例大約在1/10~1/20之間,而這些費用也並非全部付給醫護人員。衆所周知,醫護人員是以工資和獎金的形式從醫院領取一定報酬的。這樣,醫護人員的最終所得在整個醫療費用中所佔的比例,顯然連這1/10~1/20都不到了。中間環節過多醫療費用過高
中間環節過多醫療費用過高“層層剝皮”賺得狠
高潤霖委員介紹,藥品及器械進口後有4%~13%的進口稅、17%的增值稅,這就是21%~30%的稅。由於中國不許外商在國內直銷,那麼就必須有分銷商,有的外國公司委託香港的分銷商,香港分銷商再委託內地分銷商,每一層的分銷商都要賺取一定的利潤,“層層剝皮”,最後就剝到產品價格比原產地增長1倍以上。以血管支架爲例:血管支架在我國現行價格爲1.8萬元人民幣,而產地美國卻是0.8萬元人民幣。多出的1萬元是如何形成的?支架進口保守計算以加20%的稅計,那麼,這3600元是國家賺的,醫院只賺取5%的管理費,即900元。其餘的自然就要由各級分銷商來賺了。而上述算法還是在我們不瞭解支架出廠價格的前提下進行的。個別醫生拿回扣不能說完全沒有,哪個行業也不能保證完全純潔,但即使有,也肯定不會佔其中主要的部分。
“由此看來,高額的醫療費用主要是由藥品、消耗品、器材價格的虛高造成的,其中,中間環節的分銷商賺得太多了。”高委員如是說。
招標會不正規物價局管小錢國外做法正好相反
“藥品器械價格的虛高問題雖然呼籲多年,但並未真正解決。這幾年雖然實行了統一招標採購的辦法,但其中又出現了新的問題。”高潤霖委員指出,由於行政部門自己無力組織招標,於是就要委託招標公司。然而,委託哪家招標公司並沒有招標。這時,面對招標公司,衆多醫藥公司的分銷商要想競標需先交手續費,有的甚至是按規格交,產品的一種規格交幾百元。以導管爲例,一個導管就有十幾種規格。這樣,招標公司招一次標就可以成百上千萬地賺錢。雖然中標後有些藥品器械價格也會降10%左右,但總體價格並沒有降多少,根本達不到降價的目的。“很多招標並不是非常正規的招標,甚至存在質量和價格不佔優勢的產品中標,而價低質優的產品反而不一定能中標的怪事。雖不能說所有招標公司都如此,但至少我見過。”高委員說。
針對上述情況,也許有人會問:對於各項醫療費用,物價部門不是都有明文規定嗎?一點不錯!物價部門所定的價格確實是針對醫院醫療費用的,如手術費、護理費、牀位費等等,但也僅僅是醫療費用,而並未觸及藥品和器械等高質消耗品的價格。高潤霖委員說:“物價部門管醫院管得很緊,但所管的都是小錢,並未管到藥品器械這些高質消耗品。對這類產品,經銷商向物價部門報價是多少就是多少,物價部門並未限定此類商品的價格。然而,病人花錢最多的往往正是在這類高質消耗品上。有的抗菌素1000多元一支,注射10針就是1萬元;有的藥20元1片,一個療程下來就是幾千元。這部分在總體醫療費用中佔了很大的比例。”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醫療費用的構成在我國呈現這樣一種特點:大部分是付給藥品器械等高質耗材的,醫院和醫生所得的其實只是其中很少的一部分。這種情況也就爲個別醫生收受紅包等不良行爲的出現提供了土壤。
“但這一情況在中國大陸以外正好相反。”高委員說,在國外,病人多半的醫療費用是付給醫院和醫生的,少部分是爲藥品和器械支付的。還以導管和支架爲例,它們的價格在美國只有中國的一半,但醫生的手術費用很高,做一次手術往往就是幾千美元。病人認爲應該付給醫生的都給了,沒必要再給了;醫生則認爲再拿紅包就像是拿小費,是對自己的貶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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