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標”衆多,呼喚“國標”出臺。
1月20日,《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實施,這是我國第一個公務員錄用的體檢通用標準,它標誌着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終於有了全國統一的“國標”。
說起這次“國標”出臺,不能不說近兩年發生的兩個案子。
2003年4月,浙江某大學學生週一超因患乙肝“小三陽”而體檢不合格落選公務員,持刀刺死了經辦人。各方在爲之痛惜的同時,也紛紛質疑現行體檢標準的科學性。
緊接着,半年多後,安徽蕪湖市考生張先著同樣因體檢中乙肝檢查爲陽性,以筆試、面試第一名的身份慘遭淘汰。張先著一紙訴狀,把市人事局告上了法庭。這個被稱爲“乙肝歧視第一案”的官司一時成爲輿論焦點。
之後,浙江所謂“男身高不足1.6米,女身高不足1.5米”爲不合格,湖南的“女性雙乳對稱”之爭,長沙市建議把相貌納入體檢範圍……在一片反對的聲浪中,制定一個科學、統一適用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的呼聲越來越高。
回頭看,被視爲新中國公務員制度肇始的《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已實施近12年。從該《暫行條例》施行之日———1993年10月1日起,圍繞着建立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的爭論就未停過,問題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決。
據統計,截至2004年,全國有25個省、區、市下發了體檢辦法,另外6省區市沒有下發,體檢時參照中央國家機關的體檢標準。衆多的“地方標”,使各地的公務員錄用在身體指標上不可避免地陷入“戰國時代”:在甲省合格的身體,到了乙省就不合格;同樣的職位,在A市要求裸眼視力4.8,到了B市就變成了5.0。
這一狀況隨着大學生週一超刺殺公務員案的發生,終於被打破。
多方論證,打磨科學標準。
2003年底,一份《關於建議取消限制乙肝病原攜帶者成爲公務員》的內參引起了國務院領導同志的注意。
26天后,人事部、衛生部幾經斟酌,將第一次標準制定討論會的地點定在了安徽省蕪湖市———全國第一起因公務員體檢標準爭議引發訴訟之地。
國家稅務總局、公安部等用人部門,上海、四川等省市考錄主管機關,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殘聯、國務院法制辦等工作部門,佑安醫院、北京大學等醫學研究機構的代表悉數參加。會議還特邀了蕪湖市人事局和張先著案的代理律師列席。
蕪湖會議討論異常熱烈,最終的成果有三:達成了共識,即體檢須有一個合法、科學的統一標準;確立了制定標準的原則,即尊重科學、尊重法律、以人爲本;確立了制定標準的框架。
受衛生部委託,中華醫學會承擔了錄用體檢標準的具體起草事宜,中華醫學會先後兩次召開會議,組織了由內科學、外科學、傳染病學、公共衛生學等專業的權威專家參加標準的起草、修訂。
2004年2月28日,人事部與衛生部召集12位專家對初稿進行論證,乙肝病毒攜帶者問題成爲論證的焦點。
7月30日,人事部、衛生部在網上發佈公告,就體檢標準廣泛徵求社會意見,爲期一個月。
11月15日至25日,人事部、衛生部就體檢標準第二次網上徵求意見,並就第一次徵求意見的情況向社會作專門說明。兩次網上徵求意見,共收到有效郵件5368封。網民提出的諸如乙肝病原攜帶者、身高、殘疾等問題的有益意見,均在標準制定中加以體現。
12月8日,兩部再次召開體檢標準論證會,邀請5位醫學專家對網上收集的意見進行論證,並對體檢標準進一步作了完善。
歷經十幾次不同層次的討論、論證,體檢標準日臻完善。經國務院領導同意,標準於2005年1月20日由兩部頒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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