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健協會就媒體對該協會《中國保健食品零售終端品類調查報告》有失實報道發佈聲明。全文如下:
協會關於近期媒體報道失實的聲明
5月11日,北京某報刊登有關本協會進行的《中國保健食品零售終端品類調查報告》的報道(文章標題:問題保健食品張榜公佈)內容嚴重失實,特聲明如下:
一,本協會對於《中國保健食品零售終端品類調查報告》中關於調查中出現的“問題產品”和“疑似問題產品”有嚴格的條件界定,從未出現“認定爲非法(假冒)”等詞句。我們所披露的這方面信息只是強調在產品外包裝上存在着與國家審批文件不符的“問題”現象,而不是在“認定”什麼,只有國家行政管理部門才具有最終認定“假冒僞劣”產品的權力。
二,該報道所附“部分被認定非法(假冒)的保健食品名單”中大部分保健食品的問題是“外包裝存在與國家批准文件不符情況”,並非所謂“非法(假冒)”。
三,本報告所列“問題產品”不排除是造假者爲混淆視聽、誤導消費的違法、惡意行爲,名單中出現的產品出品企業可能與“問題產品”無關,相反,出品企業本身可能也是受害者。
四,非法(假冒)保健食品與外包裝存在不規範情況保健食品有本質的區別,且造成外包裝出現與國家審批文件不符的原因多種多樣,爲避免誤導公衆,產生更大的不良影響,本協會懇請包括各網站在內的廣大媒體不要轉載、引用該報道和名單。
中國保健協會
200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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