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下午,對於廣東省45萬考生而言,是最緊張的時刻———高考分數線公佈。但是,20多天前被懷疑食物中毒的高三學生樑穎俊仍然在發燒。6月7日至9日,她和其他22名華南師範大學附屬康大(外語)學校的學生,不得不在這種狀態下參加這場艱辛的考試。令人奇怪的是,該校在這批學生生病後竟然不讓學生給家長打電話,進醫院不準穿校服,甚至沒有通知防疫部門。
地處增城市鎮龍鎮的華南師範大學附屬康大(外語)學校是一所民辦的寄宿制中學。今年6月3日晚上開始,該校一批在校住宿、在學校飯堂就餐的高三年級學生都不約而同地出現了發熱和拉肚子的症狀,至凌晨三四時,陸續有23名學生疑因食物中毒而被分批送往多家醫院進行救治。
由於公司董事長是學校的最高領導,校方一直稱其董事長郭東東身體不適,在香港動手術,至今未露面。
事件發生後,23名學生的家長沒有在第一時間得知孩子生病的消息。有家長告訴記者,他們都是在一兩天後才接到學校的電話通知的。而據學生反映,6月4日,有老師在宿舍看到生病的女學生給家長打電話後,就叫她們別打了,說目前事情也不是很嚴重,免得讓家長擔心,後來老師還把學生的手機都拿走了。
更讓家長感到不解的是,孩子說老師讓他們進醫院前要把校服換下來。6月6日,也就是廣東省高考的前一天,學校還要求生病的學生中午12時都出院,理由是第二天就要高考了,學生應該回去好好準備一下,去考場“踩點”。到了考場,有老師拿出寫有“某某已經由家長領回,考試期間發生的一切事情由考生家長負責”的字條,讓學生在上面簽字。幾個送學生到考場的家長知道後集中在一起找老師問個究竟,老師卻把紙條一撕,說:“出了事,我們負責。”
高考期間,增城市教育局爲這23名考生設立了單獨考場,這是今年高考廣東省首次啓用應急預案。帶病參加完高考後,這23名學生又集體住進了醫院。今天,記者在醫院看到,這些學生在事發20多天後有不少仍躺在病牀上打針吃藥。
由教育部、衛生部下發的《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中規定,學校應當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如發生此類事件,應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並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協助衛生部門救治病人;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等。
但記者在採訪中發現,康大學校在事件發生後,並沒有按照規定及時將情況向有關部門反映。廣州增城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人鍾傑強告訴記者,事件發生後,康大學校沒有告訴防疫中心關於學生食物中毒的事情。直到6月5日,由於當地報紙對這一事件進行了報道,該中心獲悉後立即組織人員前往醫院調查。但在該中心工作人員趕到醫院時,卻遭到了該校有關負責人的阻撓,直到他們出示相關執法證件,調查才得以進行。
根據上述《規定》,學校飯堂每餐的各種涼菜應各取不少於250克的樣品留置於冷藏設備中,保存24小時以上,以備查驗。但記者在廣州增城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瞭解到,由於該學校沒有及時通報,使得防疫中心沒有及時取得6月3日當天的西芹肉丸、清蒸鯇魚、滷水鴨等食物留樣。
鍾傑強說:“按照規定,像工廠、食堂出現這樣的事情,哪怕是一個人懷疑食物中毒,也應馬上向衛生部門報告,同時應保留現場,封存可疑食品和食用器具,以便查清原因。”但是,當天的食品也處理掉了,沒有拿到第一手資料,使得檢驗比較複雜,下鑑定結論需要比較長的週期,因此至今無法形成鑑定結論。據瞭解,廣東省、廣州市、增城市的衛生檢疫部門已經着手在進行一系列檢驗,調查事件的真相。
其實,就在今年5月底,增城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還專門組織各學校負責人召開了“學校食品衛生安全會議”,以確保學校高考期間的食品安全。康大學校主管食品衛生安全的負責人也參加了這次會議,但幾天後就發生了這一事件。
記者就此事向廣東省教育廳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詢問,該處處長葉小山表示,在對學校食堂執行有關規定情況的監管上,的確存在困難。不少學校在運動會、慶典之類的活動纔有留樣。也就是說,如果發生食物中毒事件,這對有關部門的調查會有一定的影響。
一位姓李的家長告訴記者,目前,康大學校新一輪的招生工作正在籌備,有關招生活動將於近日開展,該校對食物中毒知情不報的原因可能是害怕影響招生。康大學校有1000多名中學生,學生進入康大學校讀書學費高昂,像學費、補習費等收費都比其他學校高。
據瞭解,我國對於校園的食品安全管理有嚴格的規定,有明確的學校食品衛生責任追究制度。對於違反規定,玩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學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學校和責任人,隱瞞實情不上報的學校和責任人,將由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嚴重者,還要依法追究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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