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爲中小學生“第二皮膚”的校服中,被檢出致癌染料嚴重超標。日前,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責令一家生產企業收回已發至學校的“問題校服”。
臨近開學,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全市10家校服生產企業生產的21種校服產品進行了突擊抽查。經檢測發現,上海蘭鈴服飾有限公司生產的藏青色夾花馬甲(生產日期2005年8月)中的可分解芳香胺含量達到139.3毫克/千克,相當於國家標準檢出限值20毫克/千克的近7倍。
專家解釋,可分解芳香胺染料也就是人們常說的“禁用偶氮染料”,經還原會釋放出20多種致癌芳香胺類。由於不溶水,且無法從紡織品的外觀分辨,只有通過技術檢驗才能發現,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更加具有“隱蔽殺傷力”,其危害性大於甲醛。如果長期穿着含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的衣物,會導致頭疼、噁心、失眠、嘔吐、咳嗽,甚至膀胱癌、輸尿管癌、腎癌等惡性疾病。
目前,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已責令相關生產企業收回同批次面料加工的校服產品,同時提醒學校和廣大學生家長,新買的校服應充分洗滌後再穿,因爲通過水洗可以去除衣物表面全部或大部分“浮色”、髒物以及織物中殘留的遊離甲醛。此外,學校與相關服裝生產企業簽訂加工合同時,應將面料成分、安全指標等要求列入合同條款,對校服質量嚴格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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