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獲悉,《關於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意見》近日出臺,意見要求各單位要爲進城務工的農民工購買短期醫療保險,爲農民工辦理醫保時,可不建個人賬戶、不計繳費年限,確保農民工生大病醫療費可報銷。
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負責繳納。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爲農村進城務工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進城務工人員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的統籌地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