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發佈第9期《藥品不良反應信息通報》。通報內容爲:警惕白蝕丸引起的肝損害和注射用頭孢拉定與血尿。
警惕白蝕丸引起的肝損害
白蝕丸是由補骨脂、制首烏、靈芝、丹蔘、黃藥子等藥物組成的中藥複方製劑,具有補益肝腎,活血祛瘀,養血驅風的作用,臨牀用於治療白癜風。
1988年至2005年6月,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病例報告數據庫中,有關白蝕丸的病例報告共8例,其中嚴重病例報告有肝損害7例。
1978年至2005年6月,國內文獻報道中有關白蝕丸的病例報告共3例,均爲肝損害。
典型病例:患者,男,24歲,因患白癜風在醫生指導下服用白蝕丸2.5g,日三次,20余天後出現納差,厭油膩。肝功能檢查:TB 48.90μmol/L,DB 33.20μmol/L,ALT 1410.00 IU/L,AST 38.20 IU/L,AKP 232.00 IU/L,γ-GT 183.00 IU/L。結合病史診斷爲藥物性肝炎,停用白蝕丸,入院治療,給予甘利欣、阿拓莫蘭、諾寧等藥物治療,14天后查肝功能正常,出院。
鑑於白蝕丸可引起肝損害,建議患者必須在醫師指導下使用,嚴格掌握適應症和禁忌症。使用過程中,嚴格控制劑量和療程,避免超劑量、長期服用;同時,在治療過程中注意肝功能監測。兒童、老年人及哺乳期婦女慎用;孕婦、肝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注射用頭孢拉定與血尿
頭孢拉定,又稱先鋒六號、頭孢菌素Ⅵ、先鋒黴素Ⅵ、頭孢環已烯等,爲第一代頭孢菌素,對不產青黴素酶和產青黴素酶金葡菌、凝固酶陰性葡萄球菌、A組溶血性鏈球菌、肺炎鏈球菌和草綠色鏈球菌等革蘭陽性球菌的部分菌株具良好抗菌作用。適用於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體炎、中耳炎、支氣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膚軟組織感染等。
1988年至2005年6月,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病例報告數據庫中有關頭孢拉定相關製劑的病例報告共1450餘份,不良反應表現爲血尿的病例報告達210餘份,其中注射用頭孢拉定爲200餘份(佔97.63%)。
注射用頭孢拉定引起藥物性血尿的特點:在年齡分佈上,兒童佔半數以上;大多數患者既往無藥物過敏史,原發疾病基本爲上呼吸道感染,感冒咳嗽等,既往體健,肝、腎功能正常;用藥至發生血尿的時間短,多數爲數分鐘、數小時或數天,最長不超過2周;靜脈給藥導致血尿的可能性更大,且與藥物劑量、濃度、給藥速度有關;發生血尿的同時,部分伴有腎外表現,如:皮疹、發熱、腰腹痛等;停藥後經積極治療大多預後良好。
典型病例:患兒因上呼吸道感染,靜脈滴注頭孢拉定1.0g,約3小時後,患兒小便呈紅色,無其他不適。送檢尿常規:潛血呈++++,紅細胞滿視野。停用頭孢拉定,給予維生素C、安甲苯酸靜推,口服強的鬆、安絡血,3日後,尿常規恢復正常。
鑑於頭孢拉定相關製劑可導致血尿,血尿的發生與患者年齡(兒童易發)、藥物劑量、濃度、給藥速度、藥物配伍等因素有關。故提醒臨牀醫生,尤其兒科醫生要合理、規範用藥,嚴格掌握用藥及靜脈用藥指徵。用藥時注意給藥濃度、速度、分次給藥等,注意藥物之間的配伍禁忌,監測尿常規、腎功能。一旦發生血尿應立即停藥,避免再用同類或易致腎損害的藥物,並儘快明確診斷,及時給予對症治療。同時建議加強臨牀合理使用抗生素的教育與宣傳。
藥品不良反應信息通報制度是我國建立的一項及時反饋藥品安全性隱患的制度。《藥品不良反應信息通報》的發佈對推動我國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保障廣大人民羣衆用藥安全起到了積極作用。藥品在具有治療作用的同時,也必然存在不良反應。因此,被通報了不良反應的藥品並不表明是不合格的藥品,也不應與“毒藥”、“假藥”、“劣藥”、“不能使用”相提並論。《藥品不良反應信息通報》的內容屬告知性質,旨在提醒藥品的生產企業、經營企業、醫療機構及廣大公衆注意藥品存在的安全性隱患,儘量避免嚴重藥品不良反應的重複發生,從而爲保障社會公衆用藥的安全築起一道有效屏障。
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要求有關生產企業按規定收集報送以上藥品所有不良反應報告和信息。(200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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