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國政協委員朱宗涵提出建議,應該降低藥價,同時,提高醫生技術性服務的報酬,即在醫生門診費外加收固定的“處方處置費”。衛生部發言人毛羣安表示,提高醫務人員的技術性診療服務收費,本來是衛生部在去年提出的“城鎮醫改”方案中一項主要內容,但目前已經被駁回了。
委員提案:降低藥價設處方處置費
朱宗涵委員認爲,除了減少藥品購銷流通環節外,降低虛高藥價,還應該取消藥品在醫院銷售15%~20%的加價,不僅直接降低了醫院藥房的藥品單價,同時,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止醫生吃回扣行爲。因爲,醫生即使開貴藥,也無法增加醫院和自己的收入。
但目前的狀況是,由於政府投入不足,目前大多數醫院,特別是中小醫院的60%以上的收入是“賣藥收入”。朱宗涵擔心,在目前政府對公立醫院投入很難增加的情況下,如果“一刀”取消藥品加價,很多中小醫院將面臨破產。因此,朱宗涵同時建言政府,應該在取消藥品加價同時,爲補償醫生付出的技術性診療勞動,物價部門應該爲醫院加設一個收費項目———“處方處置費”。
朱宗涵委員認爲,“處方處置費”和門診掛號費相似,應該按照主治醫師、主任醫師這樣的分級,不同技術水平的醫生可收取不同級別的“處方處置費”。
衛生部希望在兩省做試點被駁回
“衛生部甚至做了關於收取‘處方費’的具體方案,但目前已經無法實現了。”衛生部新聞發言人毛羣安說,提高醫務人員的技術性服務收費是規範公立醫院“公益化”運行的促進手段。衛生部去年曾經設想,在取消藥品加價,降低虛高藥價,降低設備檢查費用和高值耗材費用的同時,對每個醫生處方加收“處方費”。
爲了減少羣衆的看病負擔,衛生部還考慮,處方費的一半由政府“埋單”,另一半由患者支付。比如,一張處方處置費,物價部門的定價是20元,那麼,患者只需付其中的10元錢,另外10元由政府財政支付,算是政府增加投入對醫生技術性勞動的補償。
但是,衛生部的這一改革方案還沒有試運行就受到阻礙。毛羣安說,去年,衛生部曾先後希望在兩個省做試點,但當地發改委認爲,如果加設收費項目首先需要聽證;在聽證前的論證過程中,大家都認爲,現在羣衆只能接受藥品或其他醫療服務收費降價;如果現在提加收一項診療費,肯定會遭到所有人的反對。因此,在虛高藥價和其他診療花費沒有降下來的情況下,短期內,醫院不可能加收醫生“處方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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