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佈“衛生行業治理商業賄賂自查自糾賬號”已有1個月零3天。昨天,市衛生局治理商業賄賂辦公室向媒體通報賬戶公佈前的摸底情況。相關負責人稱,治理商業賄賂並不意味着在催促醫生上繳“紅包”。
據介紹,自今年4月份以來,治理商業賄賂辦公室共收到羣衆舉報電話22個、信件87封,接待羣衆來訪3起,目前,衛生局正根據舉報情況逐一覈實。但出於工作方面的考慮,目前暫不向外公佈治理商業賄賂專用賬戶收繳錢款的情況。對於賬戶所繳錢款的用途問題,相關負責人表示,“一律上繳國庫,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支配該賬戶資金”。
此外,該負責人還稱,治理商業賄賂並不意味着衛生行政部門在催促醫生上繳“紅包”,而此前媒體在做相關報道時有所誤解。他辨析說,商業賄賂是生產廠家、醫藥公司和醫療機構之間的不正當交易行爲;而“紅包”則是指醫患之間收送的禮金。他表示,收送“紅包”是不正之風,也要認真進行治理,但與商業賄賂是不同性質的問題。
新聞背景:今年7月7日,市衛生局向全市二、三級醫院通報了自查自糾專用銀行賬號,號召醫院和醫生自行交出其在醫藥購銷領域內通過不正當交易獲取的款物。此前,該局已制定《關於開展治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實施方案》,要求從4月開始至今年12月底,對從2001年以來發生的商業賄賂問題開展全面清理整治。其中4月和5月爲衛生局調查摸底階段;6月和7月爲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自查自糾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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