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農民申某因右側下腹部有包塊2年多時間,先後在省城兩家醫院做了手術,不料手術7個月後竟從直腸中排出了一塊紗布。哪家醫院應對此承擔責任?日前,合肥市包河區法院一審和合肥市中院二審認定首次手術的醫院爲此負責,判決該醫院賠償申某各項損失2萬餘元。
手術7月後排出紗布
申某因右側下腹部有包塊2年多時間,於2004年2月24日住進省某中心醫院,3月4日下午該醫院爲申某進行右側輸卵管系膜囊腫剝離手術。出院後,申某感到腹部經常疼痛並有噁心、嘔吐現象,經多次診治仍無好轉。
同年9月6日申某到省某軍醫院住院治療,9月20日該醫院對申某進行剖腹探查,從舊切口逐層切開腹部後,竟發現申某的迴腸內有4.5cm質韌可移動的糞塊,同時發現腹腔內有少量滲液,小腸與切口的腹膜粘連,經分離粘連,將該糞塊推至直腸後,將破損的小腸修補,4天后實施灌腸,排出一糞塊,經現場檢查,該糞塊竟爲一紗布。不久申某康復出院。
兩家醫院均有嫌疑
做輸卵管囊腫剝離手術竟在小腸中留下紗布,導致第二次手術,使家庭本來就較困難的申某雪上加霜,自己的身體和精神上也受到了損害,一氣之下申某將省某中心醫院告上法庭。
在案件審理中又出現了新的情況,經法院委託的司法鑑定機關的報告認爲,省某中心醫院在第一次手術中存在醫療過錯,導致紗布遺留的可能性大,但因省某軍醫院在第二次手術中並未提及小腸曾有修補現象,腹膜緊密粘連導致的腸梗阻也可造成患者腹痛伴噁心、嘔吐,故也不能排除二次手術中造成紗布遺留。看到司法鑑定結論後,申某又申請法院將省某軍醫院追加爲被告,認爲兩家手術醫院均有遺留紗布可能。
首次手術醫院擔責
合肥市包河區法院一審和合肥市中級法院二審經審理認爲,申某是因出現腹痛等病症到省某軍醫院做剖腹探查,手術中發現其腸內有紗布,沒有任何證據證明該醫院的相關病歷記載有僞造、歪曲事實真相等行爲,紗布的發現及排出均在該醫院內並有醫生在場,故省某軍醫院不可能爲紗布遺留者。而省某中心醫院不能提供充分證據證明申某腸內的紗布不可能爲該醫院所留,故推定是醫院在第一次手術過程中將紗布遺留於申某的腸內;該醫院在給申某做第一次手術過程中違反了醫療操作基本規程,有明顯的過錯,故判決其賠償申某包括精神撫慰金、醫療費等損失2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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