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衛生部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牙防組財務收支情況審計結果。審計結果認定,200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頒佈後,牙防組在沒有取得認證認可的情況下,繼續開展牙膏功效技術評價活動;在1997至2006年間共收取相關費用208.5萬元。
衛生部日前審計了牙防組1997~2006年的財務收支情況,認定牙防組存在的違規問題主要表現在三方面:
■違規收取“認證費”208.5萬元。
■違規領取補貼。牙防組的主要負責人兩年多領取職務補貼4.6萬元、違規一次性領取住房面積未達標補貼74174.4元,截至目前上述補貼已全部退回。
■財務管理問題。包括:未經批准開設賬戶;對外貸款未及時收回(1994年貸給廣東澄海縣黑妹保健用品廠50萬元未及時收回,造成直接損失15.4萬元);補記入賬(1994年至2006年收取贊助費等18.4萬元,直接支出7.6萬元,未及時入賬,直到2006年7月才補記入賬);發放獎金、補貼、勞務費名目繁多,支出隨意;使用牙防基金會票據收取贊助等款項;使用基金會外匯賬戶提取外匯供牙防組人員出國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等。
根據審計結果,衛生部決定:牙防組收取的“認證費”全部上交;處理相關責任人;責成有關單位清理牙防組的遺留問題。目前,衛生部正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口腔保健品認證管理辦法”和“口腔保健用品功效檢測的標準”,以規範口腔保健品認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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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衛生部批准成立牙防組,當時爲非法人組織,主要任務是爲衛生行政機關提供在口腔保健方面的技術諮詢和指導。
近年來,牙防組先後爲佳潔士、兩面針等9種口腔保健用品做“收費認證”,相關企業據此在廣告中使用“經全國牙防組認證”的字句。而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委員會下屬的認證機構目錄中並沒有全國牙防組。2007年4月,衛生部撤銷牙防組成立口腔衛生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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