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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性哮喘是一種比較特殊的哮喘類型,藥物性哮喘究竟該怎樣診斷呢?得了藥物性哮喘又該如何預防呢?北京國陽醫院哮喘專家將爲大家一一講解:
藥物性哮喘的診斷包括非特異性診斷和特異性診斷,非特異性診斷是確定患者的哮喘症狀是否爲藥物所致,其中詳細的詢問病史對藥物性哮喘的診斷具有重要意義,病史的詢問包括用藥史、過敏性疾病史、家族過敏史和哮喘的發作與藥物的關係等病史。特異性診斷則主要用於藥物過敏所引起的哮喘。藥物性哮喘常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具有明確的應用可疑藥物的病史,並應詢問有無特應性素質病史,有特應性素質的藥物性哮喘患者往往與過敏有關。
2.應用某種藥物後幾分鐘~幾天出現典型的哮喘發作或使原有的哮喘加劇,通常某些特定的藥物誘發哮喘的潛伏期相對較爲固定。
3.停藥並給予相應的治療後大多數哮喘可以迅速緩解。
4.再用同一種藥物或同一類藥物時,哮喘可再次發作。
5.由過敏反應所致的哮喘者,常可伴有過敏反應的其他臨牀表現,如皮疹、蕁麻疹、喉頭水腫、過敏性休克等。
根據以上特點,臨牀上不難做出藥物性哮喘的診斷,關鍵在於臨牀工作中對此應有足夠的認識和警覺。如果仍然不能確定,可以考慮進行藥物變態反應皮膚試驗、體外免疫試驗或藥物激發試驗等特異性診斷。由於大多數藥物性哮喘患者自己並不瞭解那些藥物可以誘發哮喘,因此預防往往無從下手,那麼究竟該怎樣預防呢?
1、凡已經明確的致喘藥物應立即停止使用,在向患者以及家屬講明致喘藥物名稱(包括其他商品名)的同時在病歷首頁上記載,以避免以後重複應用這類藥物。
2、對於每一位就診的哮喘患者均應仔細詢問有無藥物過敏史或藥物誘發哮喘的病史。 3、對於哮喘患者應用新藥時應仔細觀察有無不良反應。
4、哮喘患者在治療過程中症狀不見緩解反而加重時除應想到疾病本身的多種因素外,還要時刻考慮藥物性哮喘的可能,如疑爲藥物性哮喘應試行停藥觀察。
5、使用碘造影劑前必須做過敏試驗。對於有過敏性體質或既往有碘過敏史的哮喘患者儘量不用含碘造影劑,如果確實需要應用則在用藥前(18~24小時)給予抗組織胺藥物和糖皮質激素(如強的鬆5mg,每6小時1次,共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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