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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性哮喘的發生機制與哮喘本身極爲相似,首先決定於患者的體質因素,即對某種藥物的敏感性。因爲這些藥物通常是以抗原(如免疫血清)、半抗原或佐劑的身份參與機體的變態反應過程的,沒有機體的易感性就不容易發生過敏性反應。但並非所有的藥物性哮喘都是機體直接對藥物產生過敏反應而引起的,β受體阻滯劑更是如此,它是通過阻斷β受體,使β受體激動劑不能在支氣管平滑肌的效應器上起作用,導致支氣管痙攣,哮喘發作。
喘息及雙肺哮鳴音是支氣管哮喘特有的症狀和體徵。近年來,隨着對哮喘發病機理的深入研究,人們逐漸發現一些特殊類型的哮喘,其臨牀表現與典型哮喘大同小異,但病因與治療方法各異,若濫用止喘、抗炎等藥物治療,不僅浪費醫療資源和加重病人的經濟負擔,還會使病情加重,甚至危及病人的生命。
左心衰竭所致的呼吸困難見於冠心病、高血壓性心臟病、風溼性心臟病等引起的心排血量急驟降低,導致組織器官灌注不足和急性瘀血綜合徵。常於睡眠中突感胸悶、氣急而憋醒,被迫坐起,輕者數分鐘至數十分鐘後症狀逐漸消失;重者則氣喘,面色青紫,出汗,咯漿液性粉紅色泡沫痰,兩肺可聞及哮鳴音,故稱之爲 “心源性哮喘”。防治本病的主要措施是應用洋地黃等增強心肌收縮力的藥物和控制鈉水瀦留及減輕心臟負荷;亦可應用酚妥拉明等血管擴張劑以減輕心臟前後負荷。
能引起哮喘的藥物多達100餘種,其中最爲常見的有阿司匹林類、磺胺類、抗生素類、碘製劑、β-受體阻滯劑、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各種蛋白製劑及麻醉劑等。凡用上述藥物使哮喘病人症狀加重,或非哮喘病人用藥後出現哮喘發作者,應視爲藥物性哮喘。病人哮喘發作時應立即停用該藥或更換其他藥物,同時給予平喘藥物治療,以防危及生命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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