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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由藥物導致的哮喘發作統稱爲藥物性哮喘(drug-induced asthma),包括哮喘病患者由於應用某些藥物誘發哮喘或使哮喘加劇和無哮喘病史的患者因使用某些藥物後引起的哮喘,其中以阿司匹林類藥物誘發的哮喘最爲常見也最爲典型。
藥物性哮喘的共同特徵是哮喘發病前有明確的用藥史,哮喘的發作或加劇與用藥有明確的時間關係,停藥後經過積極治療哮喘症狀可有不同程度的緩解或自行緩解,再次使用該類藥物後又可再次誘發哮喘。引起哮喘發作的藥物有數百種之多,其中以解熱止痛類藥物、抗生素類、β-受體阻斷劑、含碘造影劑和蛋白製劑等較爲常見。
(1)平喘藥:主要是控制哮喘發作,但無抗炎作用,也就是所謂治標的藥物。它作用快而明顯,易被病人接受,但過度依 賴這些藥物,因爲長期依賴這些藥物容易掩蓋病情,對藥物的反應性降低,嚴重者可能危及生命,所以中重症哮喘病人一 定要在專業醫生指導下用藥。常用的是:沙丁胺醇、特步它林、鹽酸普魯卡地魯、普通氨茶鹼片、長效茶鹼等,溴化異丙 託品等。
(2)抗炎藥(預防藥):這類藥物是治療哮喘病人氣道慢性炎症的,也就是所謂治本的藥物,一般使用一週後才能起效果 ,它本身不止喘,所以一些患者因爲用藥後不能馬上見到效果,就認爲這類藥不見效而停用。其實堅持用藥一段時間後, 就可減少發作次數,減輕發作程度,甚至不發作,起到很好的預防哮喘發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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