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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由藥物導致的哮喘發作統稱爲藥物性哮喘,詳細詢問病史對藥物性哮喘的診斷具有重要的意義,病史的詢問包括用藥史、家族史和哮喘的發作與藥物的關係等病史,特異性診斷則主要用於過敏所引起的哮喘。藥物性哮喘常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具有明確的應用可疑藥物的病史,並應詢問有無特應性素質病史,有特應性素質的藥物性哮喘患者往往與過敏有關。
2.應用某種亞歐我後幾分鐘或幾天出現典型的哮喘發作或使原有的哮喘加劇,通常某些特定的藥物誘發哮喘的潛伏期相對較爲固定。
3.停藥並給予相應的治療後大多數哮喘可以迅速緩解。
4.再用同一種藥物或同一類藥物時,哮喘可在此發作。
5.有變態反應所致的哮喘者,常客伴有變態反應的其他臨牀表現,如皮疹、蕁麻疹、喉頭水腫、過敏性休克等。
根據以上特點,臨牀上不難作出藥物性哮喘的診斷,關鍵在於臨牀工作中對此應有足夠的認識和警覺。如果仍然不能確定,可以考慮進行藥物變態反應皮膚試驗、體外免疫試驗或藥物激發試驗等特異性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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