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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兒童哮喘長期控制的標準:1、最少或沒有症狀,包括夜間症狀;2、最少的兒童哮喘發作;3、肺功能正常或接近正常;4、體力活動和運動不受限;5、最低限度地使用緩解藥物;6、不因哮喘而急診;7、極少甚至沒有藥物不良反應。
二、哮喘治療的目標:1、有效控制急性發作症狀,並維持最輕的症狀,甚至無症狀;2、防止症狀加重或反覆;3、儘可能將肺功能維持在正常或接近正常水平;4、防止發生不可逆的氣流受限;5、保持正常活動(包括運動)能力;6、避免藥物的不良反應;7、防止因哮喘死亡。
三、治療原則:抗變態反應性炎症治療應越早越好。要堅持長期、持續、規範、個體化治療原則,治療包括:1、發作期快速緩解症狀:抗炎、平喘;2、緩解期防止症狀加重或反覆:抗炎、降低氣道高反應性、防止氣道重塑、避免觸發因素、做好自我管理。
四、臨牀緩解期的處理:爲了鞏固療效,維持兒童哮喘患兒病情長期穩定,提高其生活質量,應加強臨牀緩解期的處理。
1、鼓勵患兒堅持每日定時測量PEF、監測病情變化、記錄哮喘日記。
2、注意有無哮喘發作先兆,如咳嗽、氣促、胸悶等,一旦出現應及時用藥以減輕哮喘發作症狀。
3、病情緩解後應繼續吸入最低的有效維持量的糖皮質激素,輕度哮喘需要至少6個月,中重度哮喘需要1~3年或更長。
4、根據患兒具體情況,包括瞭解誘因和以往發作規律,與患兒及家長共同研究,提出並採取一切必要的切實可行的預防措施,包括避免接觸過敏原(變應原)、防止哮喘發作、保持病情長期控制和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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