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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斷:
當孩子經常咳嗽、氣喘時,有的家長會擔心孩子得了哮喘;但有些被醫生診斷爲哮喘的患兒,家長又常常不願意接受孩子是哮喘的事實。那麼究竟什麼是小兒哮喘呢?哮喘是一種氣道慢性炎症性疾病。表現爲反覆發作性的喘息、氣促、胸悶、咳嗽等症狀,常在夜間和清晨發作加劇,多數患兒經治療緩解或自然緩解。當患兒有上述表現,除外其它引起喘息的疾病時,一般就可診斷爲哮喘。有些年齡略大的兒童,會在發作前出現先兆症狀,如流涕、噴嚏、鼻塞、鼻癢、咽部不適、眼癢、流淚等。特別需注意的是,有一種頑固性咳嗽,晨起和夜間較重,乾咳少痰,久治不愈,這也是一種特殊類型的哮喘,即咳嗽變異性哮喘。如果孩子長期咳嗽難愈,家長一定要警惕孩子是否患有咳嗽變異性哮喘,並及時帶孩子到呼吸專科門診就診,以防貽誤診治。
(一)診斷一
咳嗽變異性哮喘 又稱過敏性咳嗽。診斷依據爲:
①咳嗽持續或反覆發作>1個月,常伴有夜間或清晨發作性咳嗽,痰少,運動後加重;
②臨牀無感染徵象,或經長期抗生素治療無效;
③用支氣管擴張劑可使咳嗽發作緩解,是診斷本症的基本條件;
④有個人或家族過敏史,氣道反應性測定、變應原檢測等可作輔助診斷。
(二)診斷二
3歲以上小兒哮喘診斷依據爲:
①喘息反覆發作(或可追溯與某種變應原或刺激因素有關);
②發作時肺部出現哮鳴音;
③平喘藥治療有顯效。疑似病例可選用0.1%腎上腺素皮下注射,最大量不超過0.3ml/次,或以沙丁胺醇氣霧劑或溶液霧化吸入,觀察15分鐘,有明顯療效者有助於診斷。
(三)診斷三
凡年齡<3歲,哮喘反覆發作者,可按記分法進行小兒哮喘診斷。記分方法爲:喘息反覆發作≥3次,3分;肺部出現哮鳴音,2分;喘息症狀突然發作,1分;有其他特異性病史,1分;一二級親屬中有哮喘病史,1分。評分標準爲:總分≥5分者診斷小兒哮喘;哮喘發作2次,或總分≤4分者初步診斷小兒哮喘(喘息性支氣管炎)。
如肺部有哮鳴音者可做下列實驗:
①0.1%腎上腺素.每次0.01ml/kg皮下注射,15-20min鍾後若喘息緩解或哮鳴音明顯減少者加2分;
②予以沙丁胺醇氣霧劑或其水溶液霧化吸入後,觀察喘息或哮鳴音改變情況,如減少明顯者可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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