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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性哮喘是伴隨着藥物種類的增多而增多的,也已經成爲臨牀上一些常見疾病了,由於對某些藥物過敏而引起的一種反應,使肥大細胞或嗜鹼粒細胞釋放致敏活性物質,作用於支氣管上,造成廣泛小氣道狹窄,發生喘憋症狀,藥物性哮喘容易反覆發作,導致肺氣腫、肺心病,嚴重的影響力了人們的生活質量。那麼藥物性哮喘治療有哪些藥物不可用,下面專家講到:臨牀醫生一旦懷疑哮喘患者爲藥物所致,應立即停用可疑的致喘藥物,同時進行積極治療。
藥物性哮喘的不可用藥如下:
1、鎮咳藥與鎮痛藥 如:可待因、嗎啡與鎮痛新等,均有促進體內組胺釋放作用,引起支氣管痙攣而發生哮喘。
2、抗生素與生物製劑 如:青黴素、疫苗、抗血清、鏈黴素與菌苗、抗毒素及酶製劑等,都屬於抗原或半抗原。當進入人體後,即與相應的抗體結合,促使肥大細胞或嗜鹼細胞脫顆粒,並釋放組胺或慢反應物質等,造成支氣管平滑肌強烈而持久地收縮,以致發生哮喘。
3、抗膽鹼酯酶藥 比如:新斯的明、吡斯的明、酶抑寧和加蘭他敏,都可激發或加重哮喘。
4、利尿劑 利尿酸、速尿、安體舒通、雙氫克尿塞等,如果長期的使用,可使痰液黏稠度增加,而招致排痰障礙。
5、降血壓藥 如:利血平、胍乙啶等,也可導致哮喘或使哮喘惡化。
6、抗心律失常藥 如:心得舒、心得安、心得靜、心得平等,可使支氣管平滑肌收縮,隨之呼吸道阻力增加,而誘發哮喘,甚至會加重哮喘病情。
以上就是藥物性哮喘治療有哪些藥物不可用的介紹,專家特別提醒一旦發現藥物引起的藥物性哮喘的患者一定要儘早的到專業的醫院進行檢查治療,還要儘量的避開過敏原物質,在對藥物的採用上,必須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此外,患者應有一個好的心理狀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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