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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性哮喘的診斷包括非特異性診斷和特異性診斷,非特異性診斷是確定患者的哮喘症狀是否爲藥物所致,其中詳細的詢問病史對藥物性哮喘的診斷具有重要意義,病史的詢問包括用藥史、過敏性疾病史、家族過敏史和哮喘的發作與藥物的關係等病史。
特異性診斷則主要用於藥物過敏所引起的哮喘。藥物性哮喘常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l.應用某種藥物後幾分鐘~幾天出現典型的哮喘發作或使原有的哮喘加劇,通常某些特定的藥物誘發哮喘的潛伏期相對較爲固定。
2.具有明確的應用可疑藥物的病史,並應詢問有無特應性素質病史,有特應性素質的藥物性哮喘患者往往與過敏有關。
3.停藥並給予相應的治療後大多數哮喘可以迅速緩解。
4.再用同一種藥物或同一類藥物時,哮喘可再次發作。
5.由過敏反應所致的哮喘者,常可伴有過敏反應的其他臨牀表現,如皮疹、蕁麻疹、喉頭水腫、過敏性休克等。
根據以上特點,臨牀上不難做出藥物性哮喘的診斷,關鍵在於臨牀工作中對此應有足夠的認識和警覺。如果仍然不能確定,可以考慮進行藥物變態反應皮膚試驗、體外免疫試驗或藥物激發試驗等特異性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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