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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風溼性關節炎是一種以關節炎爲主要表現的慢性全身性疾病。同時專家指出治療類風溼性關節炎在必要時需要使用激素,用得恰到好處,激素是天使;而濫用,就成爲了加速病情的惡魔。
1、擅自停藥。有的患者在治療一段時間後,發覺症狀減輕了,就自己停藥,不再治療。其實,臨牀症狀改善與病情完全緩解並不等同,不痛可能只是表面現象,隨意停用緩解病情的藥物,病變就會繼續發展。
2、自選風溼藥。由於類風溼性關節炎是慢性病,有些病人沒有選擇正確的治療方法,因此治療類風溼性關節炎的過程比較長,不少風溼病患者久病成醫,經常自己選購藥物。這些藥物的組成僅僅是地塞米松(一種不宜長期服用的長效激素)、消炎痛和維生素。而說明書上卻寫着“本品全部由草藥配方和維生素構成”,是風溼病的特效藥。確實,患者在服藥的早期感覺有止痛效果,但這些藥物不可能真正緩解病情,長期使用關節照樣會變形,且可能帶來胃腸損害、骨質疏鬆、感染、糖尿病等不良反應。同時專家也表明早期可用小劑量激素,切記激素不可以濫用,激素不是類風溼性關節炎的首選治療藥物。但是,如果關節症狀重,有持續性活動性滑膜炎,或者有嚴重的關節外表現,例如血管炎、臟器損傷等,是可以而且應該使用激素的。但是激素的應用有兩個重要的原則:一個是必須在使用緩解病情抗風溼藥物的基礎上加用激素;另一個是要“小劑量、短療程”,以強的鬆爲例,每日劑量不要超過兩片,療程控制在3個月內,當然這要視病情嚴重程度而定。近年研究發現,早期小劑量短期應用激素,可以阻止關節破壞,與其他緩解病情的抗風溼藥物發揮協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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