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忌口即爲飲食禁忌。在疑及蕁麻疹由食物過敏引起時,忌口爲關鍵。但忌口成功與否,則取決於你是否能找到真正的“發物”。肯定了“發物”,然後避免進食,自會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浙江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皮膚性病科何慧英
如何尋找“發物”呢?其方法頗多,在醫學領域中一般採用稱爲雙盲對照口服激發試驗,即“黃金標準”,雖有其可貴之處,但並非人人所能做到的,須要有一定專業知識技能才行。這裏介紹兩種簡明方法,雖不十分精確,卻是人人能做,只需稍加留意、仔細觀察就是。
方法之一是:先從懷疑的“發物”或最常見的“發物”試起。可以引起蕁麻疹的食物雖然很多,但50%有如下食物引起:兒童有雞蛋、牛奶、花生及其他堅果,成人有魚、蝦、堅果、花生等。
以牛奶爲例。停用牛奶1~2周,代以豆奶,兒童蕁麻疹或溼疹停發或明顯減輕,即馬上或恢復應用牛奶,若蕁麻疹或溼疹再發或明顯加重,則再次停用牛奶,如蕁麻疹或溼疹再次消失或明顯減輕,則可基本肯定牛奶爲給兒童蕁麻疹或溼疹之“發物”。相反,無論停用或再發與否,皮損無明顯變化,則應認爲與牛奶無關,並非“發物”。其他食物均可應用“停用(皮損減輕)—再用(皮損加重)—再停用(皮損再次減輕)”的模式肯定是“發物”還是“非發物”。應當注意的是,若肯定牛奶或雞蛋爲“發物”,則應停用一切含牛奶或雞蛋的食品。
方法之二:試用“無抗原”簡易食物兩週。這種方法適用於大齡兒童或成人。若用“無抗原”飲食2周,症情明顯好轉,則可認爲皮膚病與食物過敏有關,然而再仔細添加食物(每週加一種常用食品)看病情變化,如加入某食物後病情加重,應採用方法之一原則(停用—再用—再停用)加以進一步肯定,如肯定爲“發物”,則應儘量避免之。若用簡易食物2周,皮損無明顯改變,則應認爲與食物過敏關係不大,而尋找其他“發”的原因。
“無抗原”簡易食物如下:
一種肉:羊肉或火雞;
三種蔬菜:土豆,胡蘿蔔,花椰菜(捲心菜或豆芽);
一種水果:通常爲梨;
非小麥、玉米類穀物:一般爲大米。
其他:水、鹽、糖,但應避免醋、醬油等調味品。
Copyright
(C) 2000-2021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ѤѬz_v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