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年終特稿:在2002年世界艾滋病日到來之前,一道令人心酸『艾滋風景』引發了幾乎所有人的關注。11月13日,貴州都市報報道,5年前不幸染上艾滋病,今年28歲的築城女青年小琴(化名),被告知可以結婚和生育,並於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進京與男友結婚。
根據中國婚姻法的規定,患有醫學上不適合結婚的病種,是不允許結婚的,但這並不表示不在「禁婚」之列的艾滋病患者就允許結婚。目前國內絕大部分省、市,對於在婚檢時發現的、可能會終生傳染給他人的艾滋病病毒原體攜帶者,體檢醫生在出具婚前檢查意見時,都會寫上『暫緩結婚』的醫學意見,這也是民政部門批准能否結婚的最直接依據。也就是說,艾滋病人結婚雖然沒有相關條例禁止,但在目前國內絕大部分省、市的民政部門還是一個禁區。
消息披露之後,各地對此事的反應則明顯不同,地處沿海發達地區的廣東省,盡管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疫情呈快速增長趨勢,廣東省衛生廳疾病預防控制處長何兆福卻表示對艾滋病人結婚無禁令。相反,湖南省則拒絕為艾滋病人結婚簽『通行證』,民政廳基礎政策處負責人熊定華表示,湖南省婚檢單位不會向艾滋病人出具婚檢證明,所以其結婚申請願望目前還無法實現。江蘇省民政廳社會福利事務處丁處長也以肯定的語氣說:江蘇民政部門目前不會考慮這個問題,仍然會繼續對婚檢進行嚴格把關。
對此事件,與往年不同的是,人們並沒有被約定俗成的『禁區』觀念所束縛,更多的人則給予了人文主義的關懷。主管艾滋病工作的衛生部疾病控制司郝陽處長認為,結婚是法律賦予每個人的權利,小琴要同健康人結婚是她自己的權利。醫學專家對此事也表現了很大寬容。北京市艾滋病臨床研究中心趙紅心副主任醫師認為,艾滋病確實不是中國法律禁止結婚的病種。但在結婚前患有艾滋病的這一方一定要讓對方知道自己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只要雙方願意並保證采取防止對方被傳染的相應措施,沒有理由不讓他們結婚。
關於對艾滋病人結婚生子,專家並不主張夫妻一方是艾滋病人或是艾滋病感染者生子。第一,現代醫學雖然能夠解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生育環節的遺傳問題,且不論費用能否承受與否,真正在中國臨床上操作起來至少還是幾年以後的事情;第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尚不能保證自己日後的健康生存問題,如果不能保證生命,那麼,生育了子女將來由誰來撫養,必然給社會帶來負擔,同時也給孩子的心理帶來不可磨滅的創傷和陰影,這對孩子是不公平的;第三,也是最顯然的,就是現代醫學還不能百分之百地保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子女不被病毒感染,那麼,生下一個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嬰兒,於心何忍?
那麼,從醫學角度,從社會公共衛生角度,從倫理道德,從人類的生理本質,對於艾滋病人結婚生子,社會究竟應該如何看待?天津市性病、艾滋病預防控制中心的朱效科副主任在接受北方網記者的采訪時,全面回答了這些問題。我們可以這樣歸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如果自己知情,從倫理道德上講,應該主動回避婚姻問題,但是如果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已經產生了戀愛關系,同樣從尊重人的權利考慮,在雙方都知情的前提下,社會應該允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結婚,通過與一個愛他(她)的人組成家庭,從家庭中得到關愛。對於社會來講,可將危害降低到了最低程度。但在今天的醫療條件下,艾滋病人生子應該堅決禁止。
雖然艾滋病人結婚目前在中國的實際操作中依然是一塊『禁地』,但我們還是從『艾滋女』小琴領到了結婚證這一事件中,感受了社會的寬容和文明。(北方網記者/樊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