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公之於眾,即將於9月1日實施時,衛生部相繼公布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包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和《醫療事故分級標准》,以配合這個社會廣泛關注的條例。
暫行辦法和標准是專家鑒定組在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衛生行政部門在判定重大醫療過失行為是否為醫療事故,或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在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時,進行評判的標尺,也將於9月1日施行。